我們知道,產生爆炸的三個要素為溫度、火源、氧氣,防止產生化學性爆炸的三個基本條件的同時存在,是預防可燃物質化學性爆炸的基本理論。換句話說,防止可燃物質化學性爆炸全部技術措施的實質,就是制止化學性爆炸三個基本條件的同時存在。其中:(1)溫度,對于具體的某一介質,無論是液相還是氣相,在進行工藝設計時應考慮離心機工作溫度,這主要取決于工藝條件,在此不作詳析;(2)火源,在離心機設計時,對于運動件應用足夠的安全空轉子泵間,以消除可能產生的機械摩擦和撞擊,同時,機器必須有消除靜電的措施。對于制動裝置,不得采用機械摩擦式制動裝置,一般均采用電器能耗制動的形式(非接觸式制動,缺點是制動時間要比接觸式要長一點,尤其是在滿載時轉動慣量較大的情況下更是如此)。另外,對于傳動帶,則選用防靜電帶,以消除或減少靜電產生的可能;(3)氧氣,一般采用惰性氣體保護,通過向離心機內部充人氮氣置換里面的空氣,從而使氧氣濃度維持在安全范圍之內。